目 錄
第一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就業創業和人才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為本地區經濟發展、社會建設提供人力和人才相關服務。
(二)為全市創業帶動就業和創業孵化基地創建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
(三)為殘疾勞動者等就業困難群體提供相關服務。
(四)組織實施人力資源調查和就業、失業狀況統計相關服務工作。
(五)承擔全市就業重點群體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相關服務工作;承擔技工培訓教研相關服務工作。
(六)承擔全市因工傷殘等級鑒定、參加市本級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因病和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服務工作。
(七)承擔人事考試考務組織相關服務工作。
(八)承擔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就業服務工作。
(九)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5263.8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5263.88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081.65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2.23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8.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6346.67萬元,降低29.37%,主要原因:響應財政壓縮經費的要求和全市公益崗位人員大幅度減少導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減少。
(二)支出總計15263.88萬元
1.基本支出1454.9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5%。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17.9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3.8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3.16萬元。
2.項目支出13808.8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0.5%。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減少6346.67萬元,降低29.37%,主要原因:響應財政壓縮經費的要求和全市公益崗位人員大幅度減少導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減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263.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99萬元,項目支出13808.89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6346.67萬元,降低29.37%,主要原因:響應財政壓縮經費的要求和全市公益崗位人員大幅度減少導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減少。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5.6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4.19%,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125.8%。主要原因:1、 2020年在職人員績效獎勵金,未列入年初預算中; 2、退休人員補繳職業年金費未列入年初預算中;3、喪葬費用未列入年初預算中;4、人員工資、保險費用上漲;5、2020年項目結轉費用未列入年初預算中。6、中央直達二批資金不在年初預算中。
(二)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263.88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82.17萬元,占97.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0.26萬元,占0.53%;農林水支出12.44萬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106.77萬元,占0.7%;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82.23萬元,占1.19%。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82.17萬元,具體包括: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1243.65萬元,主要是公用經費、各項目經費及工資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9.2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新增、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長。
(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145.06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納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3.39%,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新增、養老保險繳費增加。
(4)就業補助13328.02萬元,主要是就業專項資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26.2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中央直達二批資金不在年初預算中。
(5)死亡撫恤18.87萬元,主要是死亡人員撫恤金支出,此項資金不在年初預算中。
(6)殘疾人事業146.57萬元,主要是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業務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93.94%,決算數小于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疫情影響,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業務的規模比預計小。
3.衛生健康支出80.26萬元,包括:
(1)事業單位醫療80.26萬元,主要是人員的醫療保險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農林水事務支出12.44萬元,具體包括:
(1)普惠金融發展支出12.44萬元,主要是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支出,此項資金不在年初預算中。
5.住房保障支出106.77萬元,具體包括:
(1)住房公積金106.77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繳納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44.73%,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
6.國有資本經營支出182.23萬元,具體包括:
(1)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支出182.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15.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8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響應財政壓縮經費的要求。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18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未有因公出國(境)費。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21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未有公務接待費。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18萬元,比上年增加0.62萬元,增長4.26%,主要原因是業務需要,用車次數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18萬元,主要用于車輛年檢、保險、維修、汽油費及使用產生的費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54.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71.8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日常公用經費183.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事業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事業運行經費支出1454.99萬元,比上年減少35.9萬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響應財政壓縮經費的要求。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6輛,其中:機要通訊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其他公務用車3輛,業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3個,涉及資金13756.49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預算項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預算編制準確率不高;二是績效目標制定標準有待提高;三是績效管理缺乏專業性人才。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合理準確編制預算;二是合理、科學的制定績效目標;三是加強相關內容專業學習,提高對預算績效管理的認識與重視。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遼寧省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2021年決算公開報表.pdf
2021年度預算績效自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