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現將《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022年7月21日
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實施細則
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回撫、留撫就業,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撫人社發【2022】1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實施細則。
一、政策內容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為其繳納的6個月社會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部分)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限內的符合條件企業,可預撥不超過50%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余下部分在企業恢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撥付。此政策與一次性擴崗補貼不重復享受。
二、申請條件
在我市的中小微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認定)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及留學歸國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申報材料
正常申報:
(一)《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
(二)《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人員名單》;
(三)《畢業證書》、身份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五)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和勞動備案名冊(原件、復印件);
(六)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用人單位月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復印件)。
預撥申報:
(一)預撥申請表;
(二)以上3、4、5項材料。
四、申報時間
期滿后一次性申報(符合預撥條件的,簽訂勞動合同后隨時申報)。
五、受理及撥付
用人單位攜帶申請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經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復核后,將補貼撥付至申請單位提供的銀行賬戶。
六、工作要求
1、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用人單位和人員,要追回補助資金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理。
2、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擴大政策知曉率和覆蓋面,保證政策落地見效。
3、市、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規范建立檔案,妥善保存申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整理、裝訂、存檔,防止丟失或損壞,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隨時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審計。
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人才發展部
聯系電話:58303006
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電話:
新撫區:52313110 撫順縣:57599707
望花區:18841345103 清原縣:53039439 53030440
東洲區:54655016 新賓縣:55027768 55020809
順城區:57660493 開發區:56622701
附件:
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人員名單.pdf
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pdf
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預撥申請表.pdf